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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银监会的“事后诸葛亮”! [原创 2008-07-23 11:57:20]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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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看到一则消息,称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近日起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最新修订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

  其中,规定存在“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以及“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情况的,不应出任该金融机构的董事或高管。——21世纪经济报道

  按说作为中国商业银行的直接监管部门,出台这种政策对于国内银行公司结构治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说明了监管部门也在下决心整理。这些都是不可否认的,但笔者提醒的是这项政策出台的前提条件。

  在7月21日宁波银行6.03亿限售股解禁前期,一些关于宁波银行全员造富灰色通道的传闻频频传出。传闻称,宁波员工入股靠本行贷款成为百万富翁,宁波银行行长级领导靠股权质押入股成为亿万富翁,这些高管分别有大量股权质押在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其中陆华裕质押500万股,俞凤英400万股,其他人员除应林军无质押外,皆质押了从400万股到100万股。招股说明书称“质押贷款的用途均为购房贷款”。

  文章还对高管百万股权来历提出了质疑:目前有7位高管持有宁波银行的股数超过了500万股,最高的是该行董事长陆华裕持有700万股宁波银行,行长俞凤英持600万股,监事长张辉持600.9万股,副行长洪立峰持600万股,行长助理任智水持537万股,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罗维开持522.1万股,行长助理陈雪峰持520.3万股。

  按初始增资扩股时下发的甬商银2004364号文规定,总部行长最低入股额150万元,最高入股额180万元,行总部经理最低入股100万元,最高入股120万元。那么这多出的几百万股来自何方?

  而就在这些“幸运的”百万富翁、亿万富翁在庆祝财富暴增的同时,300余名为宁波银行打拼几十年,却与财富失之交臂的前宁波银行员工正准备以银行剥夺其购买职工内部股的权利,而与银行交涉,甚至不排除拿起法律武器。

  宁波银行原天源支行的一名员工余女士(化名)满腔愤怒,2004年她和别的员工一样,在本行以“购房装修(贴息)贷款”的名义贷了25万元购买20万股本行股份。2006年5月份她申请病退,一年后宁波银行预备上市前夕,支行领导告诉她说“你的股权没了”。 后来她才得知,自己的这20万股权已经转移到宁波银行两名高管手中,“如果这20万股权还在,我今天也是有200万身家的富翁了。”

  这批上诉员工代表称,她们已经向宁波中级法院上诉,但该行至今未立案,同时他们到北京银监会部门进行信访,但目前没有收到回应。

  银监会正是在这种舆论的大背景下,才不得不准备出台这项政策,以便杜绝这种“闹剧”再次上演。但我想问了是,作为监管部门,提前防范是好事,但事后追责也是应该做的吧,否则那些依靠各种手段暴富的“地方大鳄”应该现在在偷着乐吧,而且可能在庆幸自己下手较早的同时,在嘲笑那些准备上市的银行高管吧?作为2004年从央行分离出来的银监会,今后还是尽量少做一些“事后诸葛亮”的事吧,否则要你们从央行分离出来岂不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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